加拿大C-3号法案生效,即日起在国外出生的加拿大人孩子可获得公民权!
C-3号法案《修订〈公民法〉法案》(2025年)已于2025年12月15日正式生效。
自即日起,凡是在2025年12月15日之前出生、若非因第一代限制或其他过时规定而本应成为加拿大公民的人,现均被视为加拿大公民,并可申请公民身份证明。
如果一名加拿大父母本身是在国外出生或被收养,其在加拿大境外出生或被收养的子女,无论是今天还是将来出生/被收养,只要该父母在申请时能够证明其在子女出生或收养之前曾在加拿大居住满三年,即可将加拿大公民身份传给子女。
这一做法在强化“以真实、可证明的加拿大联系作为血统入籍基础”的原则同时,也为海外加拿大家庭提供了公平性与清晰度。
对许多人而言,这是一个期待已久的重要时刻。今天的改革确认了他们作为加拿大大家庭一员的地位,也进一步巩固了公民身份所代表的归属感。
2009年民法改革:
2009年,前保守党总理斯蒂芬哈珀的政府修改了法律,规定出生在国外的加拿大父母不能继承其公民身份,除非他们的孩子出生在加拿大。那些因修正案而无法获得公民权利的人被称为“迷失的加拿大人”。
法院裁定违宪:
2023年12月,安大略省高等法院裁定该条款违宪,并要求政府在2024年6月19日前修改法案。政府宣布将不对裁决提出上诉,并起草新法案回应。
为回应2023年的法院裁决,IRCC曾宣布一项临时措施以支持受第一代限制影响的人群。随着《公民法》现已完成修订,相关申请将按照新规则进行处理。申请人无需重新提交公民证书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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