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起新加坡股权激励税务抵扣重大优化,企业员工都将受益!
从2026估税年度(YA 2026)起,新加坡税务局对员工股权激励计划(EEBR)的税务抵扣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此次优化不仅扩大了抵税的适用范围,还简化了复杂的核算程序,对于企业及参与激励计划的员工均具有实质性影响。
看下具体变化是哪些:
一、核心政策变动:发行新股纳入抵税范畴
在现行制度下,新加坡公司仅在利用“库存股”(Treasury Shares)履行股权激励义务时,方可申请企业所得税抵扣。
从YA 2026起,政策范围显著扩大: 公司为履行EEBR计划,向控股公司或特殊目的载体(SPV)支付的用于发行新股的充账款项(Recharge),将被允许申请税务抵扣。
这意味着,企业无论通过何种股票来源(库存股或增发新股)激励员工,在税务处理上将获得更具一致性的待遇。
二、抵扣金额的认定标准
针对不同的股票来源,税务抵扣金额的计算逻辑如下:
1. 发行新股: 抵扣额取以下两者的较低者:
◦ 公司向控股公司或SPV支付的实际充账金额;
◦ 股份归属(Vesting)员工时,该股份的公允市场价值(Fair Market Value)。
2. 库存股:
◦ 若使用控股公司的库存股,抵扣额取控股公司取得该股票的实际成本与充账金额中的较低者。
◦ 程序简化: 过去通过SPV管理库存股时,需核算SPV取得股票的实际成本。自YA 2026起,不再需要考虑SPV取得股票的成本,简化了财务合规负担。
在所有情况下,可抵扣金额均须扣除员工为获得股份而支付的任何对价。
三、抵扣时点的认定
税务抵扣的时点通常为以下两个日期的较晚者:
• 股份正式归属(Vesting)给员工的日期;
• 公司产生向控股公司或SPV支付充账款项义务的日期。
追溯适用说明:只要股份归属发生在2026估税年度的基础期或之后,即便该股份是在此日期之前授予(Grant)的,公司仍可享受新政下的税务抵扣。
四、带来的利好
1. 降低企业激励成本: 新政消除了发行新股在税务抵扣上的限制。对于初创企业或高增长企业而言,通过增发新股进行激励的税务成本将直接降低,有助于缓解现金流压力。
2. 提升人才留任吸引力: 股权激励是吸引和留住核心人才的重要工具。制度的优化鼓励企业通过股权与员工建立长期利益共同体,使员工能够更有效地分享公司成长的红利。
3. 优化管理架构: 取消SPV成本核算要求,为跨国企业在新加坡设立股权激励平台提供了更高的灵活性和更低的合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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