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普通签证和超级签证有什么区别?
大家好,又到了“你问我答”的时间啦。今天我们要讨论的话题是:普通签证和超级签证有什么区别?
首先,两者最基本的区分在于,任何人都有资格办理普通签证,但超级签证则要求申请人的子女(或孙子孙女)持有PR或公民身份。
其他的一些不同,我们会在下面的文章中一一叙述。
01、停留时间
普通签证:单次入境可停留6个月
超级签证:单次入境可停留2年
IRPR第183(2)条规定,除特殊情况外,普通访客签证持有者每次入境加拿大后,可在境内合法停留6个月。
Authorized period of stay:183(2) Subject to subsections (3) to (5), the period authorized for the stay of a temporary resident is six months ...
入境时,边境官会在访客的护照上盖一个入境章(见下图)。如果入境章下没有手写注明离境日期,则默认为6个月。否则,按边境官注明的日期为准,必须在这个日期之前离境。
虽然超级签证也属于temporary resident visa,即“访客签证”的一种,但因为移民局推出超级签证的初衷,是为了弥补父母团聚移民申请人漫长的等待时间,所以超级签证持有人单次入境可停留的时间,相较普通签证,会长一些,可达2年。
一直以来,大家对这个“2年”所适用的情况持有不同的理解。有人认为,只有“首次入境”(基于移民局的用词,upon "initial" entry),可以停留2年,之后再入境,则应遵循“6个月”的原则。
今年6月19日,移民局首次确认,超级签证持有者,“每次”入境("each" entry),都可停留2年。
除了单次入境可停留时间的不同,普通签证和超级签证相对应的延期时间也不同。
普通签证:可办理6个月延期
超级签证:可办理1年延期
普通签证持有人,在6个月即将到期时,可申请访客延期,移民局通常会再给6个月的时间。
超级签证的持有人,在2年即将到期时,可申请访客延期,移民局通常会再给1年的时间。
02、收入要求
普通签证:邀请人无需满足最低收入要求
超级签证:邀请人需要满足最低收入要求
普通签证的办理,侧重于申请人在国内的财力及约束力证明。
申请人能否提供足够的资产证明,如:收入证明,存款证明,房产及其他不动产证明等等,是申请成功与否的主要因素。
如能额外提供邀请人在加拿大的收入证明,且符合最低收入要求,则更有助于申请的通过。
超级签证的办理,在考量申请人在国内的财力及约束力证明的同时,邀请人必须符合最低收入要求。
如邀请人的收入低于最低收入标准(见下表),超级签证将被拒。
“家庭人数”包括以下成员:
-
邀请人
-
邀请人配偶或common-law partner,及子女
-
申请人
-
申请人配偶或common-law partner(如不随同申请人一起来加拿大,可不算入其中)
03、医疗保险
普通签证的申请人,无需在申请之时提供已购买医疗保险的证明。入境之后,是否购买医疗保险,也可完全根据个人意愿来决定。
超级签证的申请人,在申请之时,必须提供已购买医疗保险的证明,最低保额为10万,有效期至少需涵盖申请人入境后1年。
普通签证:无强制性购买医疗保险的要求
超级签证:申请人必须购买医疗保险
所需支付的保费,将根据保额大小、申请人年龄、及预计停留时间来计算。(虽然普通签证申请没有强制性要求,但我们还是建议申请人购买旅游保险,尤其如果停留的时间较长的话。)
04、体检要求
普通签证:申请人无需进行体检
超级签证:申请人必须通过体检
普通签证的申请人,无需在申请之初进行体检。通常只有在进行访客延期时,才有可能被移民局要求进行体检。
超级签证的申请人,必须在递交申请时完成体检。如果体检结果有问题,或将需要进行更详细的检查,申请周期也会相应延长。
移民局的要求是,申请人必须提供“proof of being admissible on health grounds”,也就是说,如果申请人体检无法通过,超级签证申请将被拒。
IRPA中对Inadmissibility on health grounds是这么定义的:
Health grounds
38(1) A foreign national is inadmissible on health grounds if their health condition
(a) is likely to be a danger to public health
(b) is likely to be a danger to public safety, or
(c) might reasonably be expected to cause excessive demand on health or social services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6月,移民局对于“excessive demand”的定义进行了调整,增强了移民法对申请人的包容性,大大降低了因健康原因而导致拒签的可能性。
综上所述,我们的建议是:
1、如果申请人无法提供足够的资产及约束力证明,但邀请人满足最低收入要求,建议申请超级签证
2、如果申请人条件较好,且不打算长期留在加拿大(每次来2-3个月),建议申请普通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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