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格林纳达入籍利好新政即将颁布
《2013年格林纳达投资入籍第15号法案》(2013 Grenada Citizenship By Investment Act 15)于2013年8月29日颁布,依据法案,外籍人士可通过向国家转型基金(NTF)捐款或购买政府审批的不动产的方式获得格林纳达公民身份及永久居留权。
国外风景
2018年9月10日,格林纳达投资入籍(Citizenship By Investment)办公室正式发出了《新执行官的任职及投资入籍项目的新政策通知》(ANNOUNCEMENT OF NEW CEO AND PROGRAM ENHANCEMENTS),该通知正式宣布Thomas Anthony先生出任格林纳达入籍办公室的CEO。同时,也宣布了格林纳达投资入籍政策的新变化。
Thomas Anthony 先生近日在某海外身份规划分享会中透露,此次投资入籍新政已经通过了格林纳达内阁审批,目前尚在法律制定过程中,格林纳达政府对此次投资入籍新政持积极的态度, 大力推进新政的尽早执行,预计未来2个月左右将正式通过法律文件予以公布。
格林纳达投资入籍新政,对打算在格林纳达进行海外身份、财产规划的投资人来说,是一项重大的利好政策。此次新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主申请人(及其配偶)的未婚且无子女的兄弟姐妹,将被视为主申请人的附属申请人,随同主申请人一起申请投资入籍。
2、主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父母,随同申请投资入籍时,不再被要求需经济依赖主申请人(或其配偶)。
3、18周岁以上的子女随同投资入籍时,不再被要求提供大学在读证明。只要该子女未婚且无业,经济上依赖主申请人(或其配偶)即可。
4、投资入籍的房产项目,二手买家可以再次以原房产申请投资入籍,即原投资人持有房产3年后出售该房产,新的投资人购买该房产可以再次申请投资入籍。
格林纳达投资入籍项目被Financial Times 《金融时报》 Professional Wealth Management Index (专业财富管理指引)评选为“全球最出色的投资入籍项目”。
格林纳达是E-2签证的条约国之一。对于需要拟通过E-2签证快速移居美国的中国投资人来说,格林纳达投资入籍项目可帮助中国投资人转换国籍成为美国E-2签证的合格申请人。格林纳达因获批时间快,投资成本低,申请条件简单且承认双重国籍,已成为中国籍投资人的首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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