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申请人不常住香港如何证明自己居住满7年?
大家都知道,如果要获得香港永居,必须连续在香港居住满7年。但是很多人移民香港后很少在香港居住,大多数时间都在内地供职、生活,那么如果不常住香港在获取永居时会不会受影响呢?今天小编跟大家来说说如果申请人不常住香港如何证明自己通常居住满7年,希望对你们有帮助,建议点赞转发收藏。
一般如果入境处在审核时发现申请人没有相关证明文件证明在7年内申请人确实满足“在港通常居住”条件,就会驳回申请人的永居申请。那么要如何证明自己满足“在港通常居住满7年”呢?
香港入境处一般会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是否满足“通常居住”的条件:
1、申请人不在香港的原因
2、申请人是否在港有惯用住所
3、配偶子女是否在香港居住或就读
4、是否有合理收入维持一家人的生活
5、是否受雇于香港公司
6、是否合法、按时缴税
因此想申请7年永居的申请人可从入境处考虑因素出发准备证明材料
1、不在香港的原因:可写家人或亲属在内地居住读书或外出留学等,不过一定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填写,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2、惯用住所:填写惯用住址,可以是自购、租赁或者是亲友的住址
3、家庭成员在港证明:如配偶在香港工作可提供香港在职证明,子女在香港就读的可以提供子女成绩单、学生手册之类的文件
4、收入单据,如工资条、银行流水等
5、如果受雇于香港公司,可以让公司出具香港公司雇员委派外地工作证明
6、其他证明
(1)公用单据:如话费、水电煤气费、网络费
(2)在香港购买保险的证明
(3)在香港购车、上牌、考驾照等证明
所有的单据围绕“香港”展开,以证明申请人与香港的关系,这样通过概率会大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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