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香港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允许投资住宅物业
今日(16日),行政长官李家超在其发表的最新施政报告中,宣布了一系列旨在强化香港国际资产及财富管理中心地位的新举措。其中,最受关注的是对“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的优化措施。
根据新政策,自即日起,该计划将允许资本投资者投资住宅物业,条件是成交金额须达5000万港元或以上。值得注意的是,房地产投资在投资总额中的上限被设为1000万港元。此外,从明年3月1日起,投资者通过其全资拥有的合格私人公司进行的投资也可计入合格投资额之内。
除了对“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的调整外,施政报告还提到了扩大税务宽减适用范围的计划。特区政府将会与行业代表进行咨询,以增加基金及单一家族办公室享有税务宽减的合格交易种类。这将进一步促进香港成为吸引全球资本的理想之地。
与此同时,香港正积极寻求与中东等地区的大型主权基金合作,共同设立投资基金,目标投向内地及其他区域的资产。特区政府也表明将全力推进更多环球资金在香港的管理,并鼓励私募基金利用香港交易所开辟新的销售渠道。
为了拓宽国际市场和深化海外联系,香港还将加强与中东、东盟地区的金融合作,并举办更多的国际金融盛会。此外,香港还将在金融领域探索与伊斯兰市场的合作机遇。
这些措施展示了特区政府在吸引外国直接投资方面的决心,同时也体现了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独特优势与持续发展的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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