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EP新规:外籍家庭佣工(家中有幼童)须具备麻疹免疫力
为加强公共卫生防护,保护未完成麻疹疫苗接种、面临更高严重并发症风险的幼童,新加坡人力部(MOM)宣布一项新规定:自2025年9月1日起,若雇主家中有未完成麻疹疫苗接种的七岁以下儿童,则必须确保其雇用的外籍家庭佣工(MDW)具备麻疹免疫力。
麻疹是一种通过空气传播的高传染性病毒性疾病。尽管新加坡疫苗接种覆盖率高且人群免疫力良好,但由于该疾病的强传染性,预计在未免疫个体中仍可能出现零星病例或小型感染群。鉴于新加坡作为主要旅行枢纽的地位,全球及区域麻疹病例的激增持续构成公共卫生风险,尤其对没有麻疹免疫力的人群。此项针对外籍家庭佣工的麻疹免疫要求,旨在降低病毒传播给未完成麻疹疫苗接种的幼童的风险。
雇主声明要求:
从2025年9月1日起,家中有七岁以下儿童的雇主,在为其外籍家庭佣工申请新工作准证(针对新佣工)或更新工作准证(针对现有佣工)时,必须申报以下信息之一:
1、该佣工已接种麻疹疫苗或具备麻疹免疫力;或
2、家中所有七岁以下儿童均已完成麻疹疫苗接种;或
3、该佣工尚未接种疫苗,但已为其预约接种。
豁免情形:
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佣工无需接种麻疹疫苗:
·佣工本身已具备麻疹免疫力;或
·雇主家中所有七岁以下儿童均已完成麻疹疫苗接种。
麻疹免疫力可通过既往感染或疫苗接种获得。雇主可向人力部提供文件证明,例如:完成疫苗接种的证明、麻疹血清检测结果(证明抗体阳性)或既往感染的实验室确诊证明。人力部鼓励雇用现有佣工的雇主,在准证更新前提早检查佣工的免疫状态。
执行细节:
·疫苗类型: 麻疹疫苗以麻疹、腮腺炎和风疹联合疫苗(MMR)的形式提供。
·完全接种要求: 需接种两剂MMR疫苗,两剂之间至少间隔四周(28天)。
·接种地点: 外籍家庭佣工可在私人全科医生(GP)诊所接种MMR疫苗。建议雇主提前致电诊所预约。
·费用承担: 为满足麻疹免疫要求所产生的任何费用(例如麻疹疫苗接种和/或麻疹血清检测),均由雇主承担。
政策要点总结:
·生效日期: 2025年9月1日
·适用对象: 家中有未完成麻疹疫苗接种的七岁以下儿童,并雇用外籍家庭佣工的雇主。
·核心要求: 确保佣工具备麻疹免疫力(接种疫苗或自然免疫),或确保家中所有七岁以下儿童完成接种。
·雇主责任: 在佣工准证申请/更新时进行声明,并承担相关免疫证明/检测/接种费用。
·目的: 保护易感幼童,降低麻疹传播风险,提升公共卫生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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