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金卡”计划遭法律挑战:四大法律风险曝光
2026年2月3日,美国大学教授协会(AAUP)正式向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裁定特朗普政府推出的“金卡”计划违法,并立即停止实施。
这不是媒体争议,也不是学术讨论,而是---
司法程序,已经启动。
一、“金卡”第一次,被真正送上法庭
在起诉文件中,原告将“金卡”计划直接定性为:一种以金钱换取移民身份的政策闹剧
其核心观点非常明确:
联邦行政机构,没有任何法律授权,可以通过收取100万至200万美元的“礼金”,出售美国永久居留权。
更重要的是,这场诉讼并不是泛泛而谈,而是逐条对照美国现行移民法律体系,提出了系统性指控。
二、金卡面临的四大核心法律风险
1、超越法定权限
原告指出,《移民与国籍法》从未授权任何行政机构,可以通过向申请人收取高额捐款的方式,设立新的移民签证通道。
2、违反《移民与国籍法》(INA)
美国就业类移民体系,长期以能力、成就、专业贡献为核心标准。
而“金卡”直接以财富取代能力,本质上是将签证变成商品,破坏了国会建立数十年的移民立法框架。
3、违反《行政程序法》(APA)
凡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政策,都必须履行“通告与公众评论”程序。
但“金卡”在缺乏任何正式规则制定、公众意见征询的情况下直接推出,程序正义严重缺失。
4、明显越权
现行法律中,并不存在“支付巨额资金即可构成EB-1A、EB-2或NIW申请条件”的条款。
因此,原告认为:整个“金卡”计划,属于典型的行政越权行为。
三、一个关键细节:EB-5被写进了诉讼逻辑
非常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份起诉文件中,原告明确将EB-5投资移民,界定为“法定的参照基准”。
为什么?
因为EB-5具备“金卡”完全不具备的法律基础:
- 1990年由美国国会正式立法设立
- 法律中明确写明投资金额与就业要求
- 拥有独立的年度签证配额体系
- 30多年运行历史,反复经受司法与政策检验
原告正是通过对比EB-5,来说明:什么叫合法的“以投资换身份”,什么叫无法律根基的行政试验。
六、为什么“项目质量”,比任何宣传都重要?
在EB-5新政下,决定项目安全性的,不是宣传“热不热”,而是项目是否同时满足合规性、资金安全性、移民可控性。
如果你正在犹豫:自己是否适合EB-5?80万美元是否是你家庭的最优解?与其等待政策结果,不如先把选择权握在自己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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