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亲人留下的财产,国内家属怎么继承?
你知道吗?现在全球有超过6000万华侨华人散落在近200个国家和地区。随着越来越多富裕的中国人“走出去”甚至拿了外国身份,怎么处理他们在海外的财产(像房子、银行存款),以及如何把这些财产顺利传给国内的家人,就成了一个实实在在的问题。
如果人在国外的亲人去世了,留下的海外资产该怎么办?该按哪国的法律办?国内的家人能顺利拿到这些遗产吗?
这篇文章就专门来聊聊,中国人继承海外遗产的具体步骤和需要准备的东西。
一、遗产继承到底有哪几种情况?
简单说,遗产就是人去世时留下的合法个人财产。继承呢,就是把这些财产按法律转给别人的过程。去世的人叫“被继承人”,合法接手财产的人叫“继承人”。
通常继承方式有这么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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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 老人生前立好遗嘱,指定谁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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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 遗嘱里写明把财产送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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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抚养协议: 和别人签协议,约定对方负责养老送终,去世后财产归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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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 老人没留遗嘱,那就按法律规定,由近亲属来继承。
这里要注意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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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世的人(被继承人)可能是中国公民,也可能是外国人(包括入了外籍的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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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中国公民)可能住在国外,也可能住在国内。
国外处理遗产的关键点: 人一去世,他名下的财产马上会被当地法院“冻结”。在办完所有继承手续之前,谁都别想动这笔财产!
具体怎么继承?分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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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嘱的情况: 如果老人生前立了有效的遗嘱,指定了继承人,那么被指定的人拿着遗嘱,按当地法律向法院申请,就能拿到遗产。(注意:国外对遗嘱的要求很严格,通常得是律师起草、见证或者在官方登记过的正式文件才有效,各国规定不一样,得按财产所在地的法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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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遗嘱的情况: 那就得由死者的亲属向当地法院申请。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确认申请人确实有继承权后,才能把遗产分给TA。
国外继承的顺位(大致分五级): (1) 配偶; (2) 子女; (3) 父母; (4)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5) 其他有点血缘关系的亲戚,比如叔叔/伯伯/姑姑/侄子/侄女等。
申请继承有个重要原则:按顺序来,不能插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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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去世,妻子继承;妻子去世,丈夫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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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夫妻都走了,财产归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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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子女或者子女也去世了?那就轮到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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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也不在了?兄弟姐妹可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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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连直系亲属都没了,旁系亲属(叔伯姑侄等)才有机会。
特别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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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某个继承人已经去世了,必须提供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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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签一份正式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并办妥手续。
二、继承海外遗产,到底该听哪国的法律?
这事儿挺复杂,主要看中国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它把继承分成两类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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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没遗嘱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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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比如现金、股票、车子): 看被继承人去世时主要住在哪(“经常居所地”),就用哪里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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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主要是房子、土地): 房子在哪,就用哪国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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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有遗嘱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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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遗嘱符合下面任何一个地方的法律就有效:立遗嘱时老人常住地的法律、去世时常住地的法律、老人国籍国的法律、或者写遗嘱那个地方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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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几个例子就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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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子1: 老人生前住在国外,遗产也在国外(比如美国的房子和存款)→ 动产和不动产都按外国的法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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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子2: 老人生前住在中国,但在海外有房产(比如加拿大的房子)→ 动产(如存款)按中国法律,不动产(房子)按加拿大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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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子3: 老人生前住在国外,但在中国有房产 → 动产按外国法律,不动产(中国的房子)按中国法律。
所以,中国人继承海外遗产,因为老人住哪、哪国人、房子在哪、遗嘱在哪写这些因素不同,适用的法律就可能不一样,最后处理的结果也可能不同。
三、“华侨”、“归侨”、“侨眷”都是啥?继承时为啥要搞清身份?
处理海外遗产,去世的人(被继承人)或者继承人,身份可能涉及“华侨”、“归侨”、“侨眷”或者其他出国人员的亲属。搞清楚身份很重要,因为这关系到你能不能继承、怎么继承,甚至能享受哪些便利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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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 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怎么算“定居”?两种主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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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了国外的长期或永久居留权(比如绿卡),并且已经在国外连续住了两年,这两年里累计住满1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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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没有长期/永久居留权,但拿到了连续5年以上的合法居留资格(比如长期工作签证),并且这5年里累计住满了3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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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出国留学(不管公费自费)或者因公出差(包括外派工作)期间的人,不算华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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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侨: 指曾经是华侨,后来回国定居的人。回国定居意味着放弃了国外的长期/永久居留权,并且在国内办好了落户手续。另外,原来是外籍华人,后来恢复或加入了中国籍并回国落户的,也算归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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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眷: 指华侨或者归侨在国内的亲属。范围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包括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还有长期抚养关系的其他亲戚(需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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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华人(已加入外国籍的原中国公民及其后代) 在中国国内的、有中国国籍的亲属,也被视为侨眷,范围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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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出国人员的中国籍亲属: 指那些因为留学、工作、做生意、旅游、探亲、公务等原因出国的人,他们在国内的、有中国籍的家属。范围一般也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四、中国人办理海外遗产继承,大致分几步走?
如果你是中国公民,要去继承一个在国外的外国人(包括外籍华人)的遗产,流程大概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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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办公证(打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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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上你的身份证、户口本、国外亲人的死亡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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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你住的城市(地市级以上)的公证处,办理关键的身份证明文件,主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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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关系公证书(证明你和去世的人是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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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公证书(证明你有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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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出国手续或找代理人(谁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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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着公证好的文件、死亡证明等,去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护照,目的地就是遗产所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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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不能自己去? 有两个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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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国内亲友/律师去办: 需要写一份《授权委托书》,并且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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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委托国外的律师/亲友办: 同样需要一份经过国内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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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清遗产状况(关键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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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式申请继承前,必须弄清楚遗产的具体情况:到底有哪些财产?都在哪里?哪些是动产(钱、股票)?哪些是不动产(房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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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查? 可以请求中国驻当地的使领馆帮忙提供信息,或者花钱请当地的律师/调查机构去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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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申请继承(核心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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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税(如果需要): 如果遗产所在国收遗产税(注意:新加坡和中国大陆目前不收),先去申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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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当地法院申请: 准备好所有材料,向遗产所在地的法院提交继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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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查确认: 法院会审核材料,确认你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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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钥匙” - 《遗产执管证》(不同国家叫法不同,比如新加坡叫《遗产承办信》): 法院确认无误后,会发给你这个关键文件。只有拿到它,你(或你的代理人/遗产执行人)才有法律资格去领取和处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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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还债,再继承: 在继承人拿到钱/财产之前,必须先还清被继承人欠的所有债务。剩下的部分,才是你能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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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办理跨国遗产继承,通常要准备哪些材料?
材料是成功的关键,而且要求很严格。根据你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准备的重点稍有不同。
(一) 法定继承人(没遗嘱按法律规定继承)通常需要的国内公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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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谁? 你的身份证、户口本、护照(如果有)。户口如果注销了,找原户籍地派出所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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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是啥? 能证明遗产存在和归属的文件(比如房产证、银行账户证明复印件)。在《继承权公证书》里尽量写清楚遗产是什么、有多少、在哪。实在不知道具体在哪,可以写“在XX国留有的遗产”或更宽泛的描述(看国内公证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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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确实去世了: 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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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去世:医院或公安部门开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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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去世:当地官方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需要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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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踪/下落不明:法院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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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关系图: 证明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父母、子女情况,以及你和被继承人、其他继承人之间关系的文件(亲属关系证明)。这个证明一般找你单位的人事/组织/劳资部门开;没单位的,找街道办或乡镇政府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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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放弃继承? 提供公证过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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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继承人先去世了? 提供TA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证明TA和你的关系)。如果是代位继承(比如孙子代替已故的父亲继承爷爷的遗产),除了提供父亲的死亡证明,还要证明孙子是父亲的合法子女等关系。如果父亲是爷爷唯一的孩子,也要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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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没遗嘱? 可以写个《无遗嘱证明书》,说明找遍了遗物也没发现遗嘱,或者明确知道老人没立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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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员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 遗嘱继承人(按遗嘱继承)需要额外准备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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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法定继承人需要的第1-6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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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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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在国外立的? 这份遗嘱必须经过中国驻外使领馆的认证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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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嘱执行人? 提供执行人的身份证/护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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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员要求的其他材料。
重要提示: 所有从国外拿到的证明材料(比如死亡证明、遗嘱),一般都需要先在当地做公证,然后办理海牙认证或者中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国内才认!
六、中国驻外使领馆能帮你什么?
根据国际公约(《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和中国跟很多国家签的双边协议,中国驻外使领馆有权在当地法律框架内,协助处理中国公民(包括去世的)的遗产继承事务,保护咱们的合法权益。全球绝大多数国家都认这个公约。
具体来说,使领馆能提供的帮助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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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基本信息: 尽快告诉你他们了解到的关于逝者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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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文件: 如果你拿到的国外官方出具的亲属“死亡证明”等文件,已经在当地办好了公证认证,使领馆可以帮你做最后的领事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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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基础): 给你解释一些基本的法律流程和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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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律师: 帮你联系或推荐当地靠谱的遗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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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办签证(如果需要你亲自去): 如果你决定自己去遗产所在地办手续,使领馆可以帮忙催促当地政府加快给你办签证。
实用建议: 根据经验,作为继承人,最好提前在国内的涉外公证处办好所有需要的公证书(出生证明、亲属关系、婚姻状况、委托书等等),然后抓紧时间通过中国外交部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办,去办相关国家驻华使馆的领事认证。这一步很关键!
遇到困难怎么办? 可以直接联系中国驻遗产所在国的使领馆,或者拨打中国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热线:12308(24小时),寻求帮助和解决方案。
七、不想跑国外?可以委托中国银行吗?
答案是:有时可以! 如果你在国内不方便或者不能亲自去国外办继承,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委托当地的中国银行分行代办。
具体怎么委托银行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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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交材料: 先去银行拿《托收遗产申请书》和《托办遗产案情介绍表》,填好。然后连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遗产证明(比如房契复印件、存折复印件、保管箱钥匙清单等)一起交给银行。如果遗产已经被当地遗产管理处或信托机构保管了,这些机构的文件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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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证认证: 银行审核同意后,会告诉你去当地公证处办哪些公证书(继承权证明书、委托书公证书是必须的,可能还要死亡证明、放弃声明、出生证、结婚证等,看目的国要求)。所有公证书办好后,要翻译成当地语言,并且必须拿到遗产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做认证才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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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证件: 交给银行的遗产证明,原则上是原件最好。但为了避免邮寄风险,可以先交复印件。不过,最终向国外申请时,必须把原件交给银行指定的受托人(比如国外的合作银行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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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哪些地方的遗产能托银行收? 因为涉及外汇管制和合作机构限制,目前主要能代办的国家/地区有:加拿大、新加坡、马来西亚、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美国、香港、澳门。(重要: 政策可能会变,办之前一定要问清楚银行现在还能不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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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港澳谁具体办? 银行会转给合作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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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加拿大、美国、马来西亚、澳新等地:委托香港的南洋商业银行信托有限公司或新华银行信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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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委托澳门南通银行(现为澳门中国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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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委托中国银行新加坡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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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委托日本东京华侨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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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总结一下:
跨国继承海外遗产确实是个复杂活儿,涉及的法律、流程、材料都很多。你可以根据自家情况,选择委托国外的亲友、其他继承人、中国银行、当地的华侨组织、遗产所在国的律师,或者寻求中国驻外使领馆的帮助来代办。
最核心的一点: 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继承法律,规定了怎么管遗产、谁有资格继承、有没有时间限制、具体怎么办手续等等。所以,处理国外遗产,一定要遵守国际惯例,并且严格按财产所在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来操作。提前做好功课,准备好材料,必要时寻求专业帮助(律师、使领馆、银行),才能更顺利地完成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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