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浦路斯移民体检要求调整通知
自2026年9月1日起,申请塞浦路斯A至F类移民许可,需要在原有材料之外提交境外体检文件,随行受抚养家属也在适用范围内。
塞浦路斯移民局6月25日发布的公告列明,新增材料包括血检结果原件和肺结核筛查胸片,并须完成相应认证。
此前办理临时居留时已提交相关检查且结果仍保存在行政档案中的申请人,可免于重复提交。
塞浦路斯境外体检项目
新增血检涵盖乙肝、丙肝、HIV和梅毒,须提交在塞浦路斯境外完成的检查结果原件。用于肺结核筛查的胸片原件,应由申请人的来源国以及最后合法居住国出具。
准备从中国递交的家庭,预约前应向医疗机构说明申请用途,确认检查项目和可出具的文件形式。全家一起申请时,要逐人核对材料;涉及儿童的检查安排,应提前向受理部门和医生确认。
新要求适用于2026年9月1日起递交的相关申请。已持有塞浦路斯临时居留许可的人,可以先核查此前的体检记录,再安排新的检查。
塞浦路斯免交适用条件
公告规定,申请人若在办理现有临时居留许可时,已经提交所要求的医疗检查结果,且结果仍保存在相关行政档案中,可免于再次提交。
准备从临时居留转申A至F类许可的人,应核对原申请中包含哪些检查,并向受理部门确认档案记录。仅持有临时居留卡,还不足以判断是否符合免交条件。
文件翻译认证
医疗文件须按要求办理认证或合法化手续;相关双边政府间协议规定免认证的,适用协议安排。
移民局的文件指引要求,申请材料应使用希腊语或英语。其他语言的文件,须附符合要求的正式译文,可由宣誓翻译人员、文件出具国的领事机关或政府部门提供。
对持中文报告的申请人,拿到检查结果后还要留出翻译和认证时间。办理前可将受理部门的要求交给医疗机构及翻译、认证机构核对,避免出具文件后再返工。
收入费用要求
A至F类许可涵盖不同自雇、受雇及凭境外收入生活的情形,申请人仍须满足所选类别的原有条件。
以F类为例,申请人须拥有可自由支配的稳定境外年收入,足以在塞浦路斯生活,无需在当地从事经营、贸易或职业活动。官方列示的最低年收入为主申请人9568欧元,每名受抚养人另加4613欧元,收入可包括养老金、股息、定期存款利息和租金。
申请费为500欧元,覆盖同一申请中的所有列名人员;需要办理外国人登记证明的,另有70欧元登记费用。体检、翻译和认证支出则向实际办理机构确认。
递交前,应按所属类别的清单核对全部文件。移民局明确,材料不齐的申请不予受理审查。
等待审批期间,也要留意现有签证或居留许可的有效期。递交移民许可申请本身,不赋予额外的入境或停留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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