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绿卡申请惊变:慢性病或成“公共负担”拒签理由?
美国国务院于近期(2025年11月6日)向各驻外使领馆发布了一项关键内部指令,明确要求在审查永久居民签证申请时,将多种慢性疾病——包括糖尿病、肥胖症及癌症——纳入其公共负担(Public Charge)评估范围。这意味着,一旦申请人被认定未来可能产生高额医疗开支,其绿卡申请恐将面临拒绝。此项新政已在全球移民界掀起巨大波澜,并引发法律界及人权组织的强烈关注与质疑。
一、健康审查范围拓宽:慢性病进入视野
根据《KFF健康新闻》披露的国务院秘密电文,此次最新指示彻底改变了美国移民体检的传统重点。过往,健康检查主要侧重于传染病筛查(如结核病)及疫苗接种记录。而今,慢性疾病与肥胖症首次被清晰列为可能导致拒签的重要评估因素。
该电文详细列举了“需重点关注”的疾病种类,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 严重的精神健康问题:如重度抑郁症、双相情感障碍等;
- 恶性肿瘤:例如各类型癌症(特别是处于治疗阶段的);
- 代谢性疾病:如控制不佳或伴有并发症的糖尿病;
- 心血管疾病:涵盖高血压、心脏病等;
- 肥胖症:尤其指BMI极高且已引发相关并发症的申请人;
- 呼吸系统疾病:如慢性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
- 其他慢性病:包括慢性肾病、肝硬化、癫痫、帕金森氏症、阿尔茨海默病等。
文件中明确指出,这些疾病“可能需要数十万甚至上百万美元的长期医疗投入”,并特别强调,肥胖可能诱发哮喘、睡眠呼吸暂停、高血压等一系列健康问题,从而构成“昂贵且持久的医疗负担”。
二、签证官角色转变:健康与经济的双重考量
这项新规的核心逻辑在于,将申请人的潜在医疗费用与其财务独立能力紧密挂钩。签证官被赋予权力,需评估申请人是否有足够的经济实力,能够在“其预期生命周期内承担所有医疗费用,而无需依赖公共福利或政府援助”。这种评估不仅限于申请人本人,还可能延伸至其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以判断申请人是否会因照料家人而影响其工作或收入能力。
国务院电文特别指明,两类群体将受到最为严格的审查:一是临近退休的老年申请人;二是长期需要医疗服务的个体。对于老年申请人,领事官员必须全面审视其经济来源以及退休后的自给能力。
值得关注的是,此项政策与特朗普政府时期恢复的福利使用审查形成叠加效应。根据同期指引,若申请人曾领取过现金援助(如TANF、SSI)、食品券(SNAP)、医疗补助(Medicaid)、住房补贴或老年人药品补贴(Medicare Part D),都可能被认定为公共负担。这意味着,即使是曾合法享受福利的华人移民,其亲属未来的绿卡申请也可能因此受阻。
三、法律与伦理争议:医疗判断权的归属困境
移民法律界对这项政策的合法性和执行方式表达了强烈批评。天主教移民法律援助网络高级律师查尔斯·惠勒(Charles Wheeler)指出,国务院的《外交事务手册》明确规定签证官不得以“假设性风险”为由拒绝申请,然而新指令却要求他们预测未来数十年的医疗问题及相关费用。
惠勒表示:“签证官并非专业医护人员,不应凭借个人经验或偏见来推断健康风险。”批评人士担忧,这种过于宽泛的自由裁量权可能导致歧视性执法——签证官或因缺乏医学背景而过度解读病情,或将经济能力之外的因素(如原籍国、年龄)变相纳入考量。
此外,新规可能违背美国移民法的基本原则。法律专家认为,公共负担条款传统上适用于可能依赖政府现金援助的“贫困移民”,将其范畴扩展至慢性病患者,实质上是将医疗需求等同于经济负担,存在法律解释过度膨胀的风险。
四、受影响群体:绿卡申请者面临新挑战
尽管官方宣称新政策主要针对永久居留签证,但分析师警告,其潜在影响范围可能更为广泛。最直接受到影响的群体包括:
家庭团聚类申请人:例如为年迈父母、配偶申请绿卡的美国公民及永久居民。
老年申请人:计划赴美养老或在探亲后申请身份转换的老年群体。
患有慢性病的低收入者:即使病情稳定,但若无法提供充足的储蓄证明或私人医疗保险证明。
目前,短期签证(如旅游、商务)暂未受直接影响,但移民律师提醒,若申请人有明确的移民倾向或不良健康记录,未来不排除被纳入审查。
五、积极应对策略:如何提升申请成功率
尽管政策趋严,但并非所有慢性病患者都会被拒签。移民专家建议申请人提前准备以下材料,以显著降低潜在风险:
- 私人医疗保险凭证:确保保额充足且覆盖范围全面。
- 雄厚的经济实力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持续稳定的收入证明,或有能力提供联合担保人(Joint Sponsor)的有力支持文件。
- 详细医疗报告:由专科医生出具,证明病情稳定、得到有效控制且不影响其正常工作能力。
- 无公共福利使用记录:证明申请人从未依赖美国政府提供的任何福利援助。
- 对于肥胖症申请人,提供最新的体检报告、科学的饮食与运动管理记录,以及无相关并发症的医学证明,可能成为关键的有力证据。
针对EB-1A/NIW杰出人才类别申请人:由于其卓越能力和成就,通常能满足自给自足的要求,受此政策影响相对较小。只需证明其在美国有明确的就业计划或能独立维持生活(例如稳定的科研职位、雇佣合同、可观薪资或足够的资产),通常不会被认定为“公共负担”。
对于EB-5投资移民申请人:尽管资金实力雄厚,但在新规下仍需确保资金来源透明、支持文件完整,避免因财务合规问题被质疑。长期医疗需求或年龄因素也可能成为额外的审查重点。
毫无疑问,这项新规强化了对“财务透明度”与“自我承担能力”的审核逻辑。换言之,从此以后,领事官员不仅关注你“是否符合基本条件”,更要深入考察你“是否具备在美国独立生活的能力”。未来数月,该政策是否会在司法挑战中受挫,或促使国会进行立法干预,都值得我们持续关注。然而,一个不争的事实是:美国移民政策正朝着更严格的方向发展,对申请人的财务透明度和自给自足能力提出了前所未有的高要求。无论是技术精英还是投资企业家,都必须提供更坚实的证据,以证明其独立生活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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